r>林河感叹,也有些眼热。他有黑瓶灵液,如果能种上水田,稻谷的产量起码翻一倍。此时此刻,佃租水田的心思,压过了去武馆学武。晒干的番薯丝倒进竹筐,林河挑起担子,去往县城。出村路上,迎面走来几人。林河抬头一看,都是村里的熟人,二十出头的年轻人。尤其是站在前头,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的。正是他的表哥,林有成。林有成穿着合身的棉布衣服,手腕脚腕处打着绑带,脚踩一双黑靴。一身打扮,和周围的庄稼汉子截然不同。村里的庄稼汉,大多穿粗麻衣服。农忙时节,手肘袖子处磨破了也懒得去补。至于林河,穿的更不像样。他身上的衣服,还是两年前被大伯赶出门时的那一套。不说到处破洞,两年时间林河长高了不少,衣服早就小了。袖口缩到小臂,裤腿露出了脚踝。还有鞋子……深秋时节,林有成穿的是靴子,其他人买不起靴子,也是脚踩一双黑布鞋。林河脚上是一双草鞋,脚趾头露在外面。双方在路上相遇,谁也没有出声打招呼。到了村口的时候,林有成皱眉想起。“那是林河?”“是啊。”“居然没饿死……”林有成冷笑。前年把林河赶出家门的时候,林河又瘦又小,头发枯黄。当时林有成觉得,林河肯定活不到第二年开春。没想到,马上是第二年的年底了,林河不止活着,还长高长壮了不少。林有成差点没认出来。“这小子,靠着那亩坡地种番薯,收成不错。”“何止是不错,我第一次见番薯能种这么大。”“原来是这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