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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垂髫之时,跣行村野,敝裤嬉游。其时夙志,欲为公差,盖仿捕役擒盗之戏。公差威胜于盗,且挟兵刃,盗所无有,心甚慕之。
年方稚学,遽弃此志。村有稚子,迁居城郭,或教以秽事,其父乃捕役,怒而欲执余。余惶遽莫辩,奔归匿居,旬余不敢出户,遂绝此念。自度纵为公差,其父必不容也。
后复有志,愿主一货肆。肆中糖饵糕团,品类丰饶,每过其肆,志益坚。未几,肆主闭户,此志亦渐泯矣。
乡学既毕,同侪互赠笺纸,或绘灵猴,或画丽姝,背书吉语,不过顺遂无忧、毋相忘之类。得笺愈多,人缘愈盛。余所愿者,惟得众心,多获笺帖而已。
既入乡塾,师诲曰:“汝辈乃社稷之器,当勉学修身,长则报国济民。”
余私心愿为笃学之士,盖学优则众皆敬慕,尤冀女子倾慕之目,心窃喜之。后以学业偏废,此志遂夭。
及入郡庠,愿为文士。时余私慕一女,读文人之篇,叹曰:“奇才也!”余心羡之,欲操笔著文,博此女一叹。然屡投文稿,竟无回音,自知非才,复弃之。
终有一志,深藏于心,未尝语人。父尝斥曰:“此志不抵一芥菘。”惧人嗤笑,故秘之。然心窃甘之,愿为举世钦服,何所取崇,余亦不自知。
自有此志,屏弃俗务,勉力以赴,虽盛夏炎暑,亦不觉其热。
一日,与妻过嫁衣之肆,妻凝睇良久。余笑曰:“归哉,待吾成名得志,为汝购百倍之美者。”
妻笑曰:“君常为此言,徒俟异日耳。”
余曰:“毋虑,信吾,终必有成。”
俄而车驾至,余曰:“车已至矣,吾辈归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