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是名牌大学毕业。
而作为普通大学毕业的法学生前主,靠着既会开车,又会接娃,不要社保不要工资,一周干七天,一天干十个小时的本领应聘到该律所。
不过这也正常,除了关系户总得要些干活的,先天牛马圣体还是有竞争力的。
在实习结束后迎来了执业首秀的第一个案件,也就是出道崩殂的案件。
案件的当事人在电脑销售公司担任产品采购经理,这个公司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就是当月向大宗客户销售电脑的货款可以在第二个月入公司的账,也就是说,他在这个月卖电脑拿到的钱,可以下个月才交给公司。
他的当事人就利用起了这一点,来刷到自己的销售业绩,以低于公司对于电脑的指导价卖给客户,上报公司的电脑价格再高于指导价,这里必然就会形成一个差价,然后再用下一个月的货款来填这个差价窟窿,类似于庞氏骗局。
打个比方,比如公司对一台电脑的指导价为一千元。
他的当事人就以一半的价格卖给客户,再以两倍的价格上报这一单。
这个时候,就会形成一个差价,他利用这个月订单的货款可以下个月再存入公司这个规定,把这个月差价的窟窿用下个月订单的货款来填,这样一首循环下去。
只要是运转起来,销售业绩越来越高,所拿到的提成也就越来越多,到了一定程度后,再用自己的钱把剩余的差价窟窿填上,之后再以正常价格销售电脑就可以了,那个时候自己可能也成为了公司的高管了。
想法是很好,但是现实很残酷。
第一个月的订单量非常的多,导致了第一个月的差价窟窿很大。
而第二个月的订单量腰斩,第二个月拿到的货款根本没法填上第一个月的窟窿,他本人的经济实力也不够,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月一个月的下去,亏空的资金越来越多。
于是他本人摆烂了,公司发现后报警了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破坏